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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盾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节 注册办公地:瑟盾集团的注册办公地址在中国北京。
第二节 其它办公地:瑟盾根据自身服务的拓展在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定期不定期设立办事地址。
第二章
股东大会
第一节 大会地点和时间:股东大会主要用于选举股东,其举办时间和地点在中国北京,也可以在董事会指定的其它地方举行。
第二节 年会:用于股东选举的每年一度的股东大会其时间和地点均需要董事会指定。
第三节 特殊会议:根据业务需要,瑟盾可以举行特殊股东会议来解决相关事务。
第四节 休会:任何股东会议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休会。
第五节 法定人数:除非特殊情况或者集团法规规定的其它例外情况,全体股东均要求全部出席。法定人数由董事会投票决定。
第六节 选举:瑟盾拟定了专门的规章来保证整个投票过程公正有序的进行。
第七节 授权行为:一些必须经董事会进行授权之后方可采取的行动必须由股东签名同意。
第八节 有选举权的股东名单:依据相应的法规条例,该名单应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由在股东会议上产生。
第九条 股票底帐:集团应建立完善的底帐作为股东占有股权的完善证据。
第十条 董事提名:股东只有在提名后方可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竞选董事。
第三章
集团董事
第一节 董事人数、董事分类、董事资格。
第二节 空缺:除非法规规定的例外,凡由于死亡、离职等造成的职位空缺均有大多数董事选举补充。
第三节 职责和权利:集团的事宜均在统一的领导下进行管理。
第四节:大会:董事会定期举行董事会议。
第五节 法定人数:如果超过半数的法定人数不能出席会议,董事可以宣布休会。
第六节 授权行动:除非组织章程中有专门规定,一些行为必须有董事会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
第七节 电话会议:根据需要董事会可以召开电话董事会议,临时解决紧急事宜。
第八节 常务委员会: 瑟盾设立专门的常务委员会来处理日常事宜。
第九节 赔偿:瑟盾根据情况报销股东由于参加股东会议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第四章
执行官
第一节 总纲:集团的所有执行官均通过股东大会选出。
第二节 选举:所有发生的执行官职位空缺均通过股东大会填补。
第三节 集团选举证券:根据情况,瑟盾董事会将集团有价证券颁发给其成员。
第四节:股东大会主席:大会主席主持每次召开的股东大会。
第五节: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对瑟盾集团事务首席负责,并对外担任集团代表。
第六节 副总裁:所有副总裁要协助首席执行官完成公司事务处理。
第七节 秘书:秘书主要负责保管集团公章。
第八节 财务长:财务长主要负责瑟盾资金的分配使用。
第九节 其它管理者:其它管理者均要认真履行其职位职责。
第五章
第一节 股证:股东大会负责提供股权证书。
第二节 签名:所有股证均需持有者亲笔签名确认。
第三节 股证遗失:股证遗失后要及时上报由董事会给补发新的证书并备案。
第四节 移交:集团股票可以按照相应的法规进行所有权转移。
第五节 登记日期:
第六节 拥有者名单记录:集团拥有股证唯一解释权。
第六章
通知
第一节 通知:根据法规规定,集团要提供相关的通知。
第二节 通知弃权:
第七章
股份权益
第一节 股息:
第二节 支出:任何大项金额需要报销时候,均需要集团董事会签名同意。
第三节 财政年度:每一个财政年度均由董事会来决定。
第四节 集团公章:每一个章均要出现集团的全部名称。
第八章
补偿
第一条 赔偿权:
第二条 授权赔偿:
第三条 处于友好目的的赔偿:
第四条 法庭判决的赔偿:
第五条 提前赔偿:
第六条 赔偿的唯一性:赔偿应视为必须的。
第七条 发布:瑟盾代表股东大会做最终发布。
第八条 赔偿限制:
第九条 员工赔偿:集团按照一定比例对员工的作出定期津贴赔偿。
第九章
修订
第一节 整个董事会:该术语等于全体集团不存在职位空缺时的股东人数。
起草于2004年11月7日,最新修订于2006年.2月4日。
以上是《瑟盾管理制度》的一个简单介绍,具体执行请参考原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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